ɞ 機構類型:安養、養護、長照型
ɞ 立案日期:70.1
ɞ 床位:長照42/養護114(含2管57床)/44安養
ɞ 地址:南投縣埔里鎮蜈蚣里鯉魚路25-3號
ɞ 聯繫電話:點擊撥打專線電話 (分機9)
(本公司代表號轉接,絕無額外費用,僅做公司內部統計參考)
ɞ 照護對象:暫無
ɞ 交通車:暫無
ɞ 費用項目:
- 養護:
1.三人房每人每月新台幣22000元起及保證金
2.長期照護:三人房每人每月新台幣25000元起及保證金
※前項收費標準,本家得視物價指數或實際需要調整之。
- 額外收費項目:
1. 紙尿褲、日常用品、洗衣、叫計程車、救護車、特殊中藥
2. 特殊疾病飲食及醫療器材(空針、血糖測紙、灌腸器…..)
3. 私用電話之裝機費及通話費、個人電器之電費
4. 看病或緊急送醫或住院所須之掛號費,醫療費用、僱用看護人員之費用
5. 理容費用
6. 安養冷氣費
ɞ 補助:
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縣年滿65歲以上之縣民,入住評鑑合格之本縣長期照顧機構式服務合約機構。
標準:
一、重度失能: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1.5倍以下者,全額補助新台幣22,000元整。
二、中度失能:
1.經評估其家庭支持功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確有進住必要者得專案補助:
a.無扶養義務之人或扶養義務之人無扶養能力。
b.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妨害自由、身心虐待等情事,至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為危難。
c.無生活自理能力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之老人。
d.被留置於機構後棄之不理之老人。
e.戶內無親屬之獨居老人。
2.經評估符合上開規定之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1.5倍以下者,全額補助新台幣2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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ɞ 地圖位置
- 105年
【衛福部:甲】 - 102年
【衛福部:甲】 - 99年
【衛福部: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