ɞ 立案日期:98.08
ɞ 機構類型:養護型
ɞ 床位:48(含插2管13床)
ɞ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鳳頂路56號1樓
ɞ 聯系電話:07-7969090;07-7969595
ɞ 聯繫電話:點擊撥打專線電話
(本公司代表號轉接,絕無額外費用,僅做公司內部統計參考)
ɞ 照護對象:
- 臨時托顧
- 癌症患者需長期、專業性的照護
- 因為心智及身體功能逐漸喪失
進而失去日常生活照顧能力需他人照顧或自然老化的老人 - 因慢性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併有中風、截肢、腎病變、
周邊神經、視網膜病變、及其他併發症導致喪失自我照顧能力的患者 - 罹患神經疾患如巴金森患者因身體僵硬、動作障礙,須他人照護
- 頭部外傷、脊髓損傷、頭部腫瘤、中樞神經退化性病變,
導致四肢運動障礙須他人照護的患者 - 罹患骨骼肌肉的病變如關節攣縮、退化性關節炎等疾病導致運動功能
障礙需他人照顧的患者。鼻胃管、尿管或身上有一些傷口家人無法提
供適當照顧的患者,需長期照顧病患 - 需長期洗腎,因體能不適合併周邊神經病變需長期照護的洗腎患者
ɞ 交通車:暫無
ɞ 費用項目:
- 費用依照住民狀況訂制為每月18,000元起
內容包含膳食、住房及照護費用 - 日托與臨托者照服費用每日800元起
- 另需自行負擔費用一般消耗品及醫療器材:
門急診看診費用及車資、測量血糖、傷口換藥及
每日所需之消耗衛材,如看護墊、尿片、抽痰管、衛生紙、手套等
及管路更換之處置費及相關衛材消耗品。 - 技術費:如噴霧治療、驗血糖、傷口換藥等。
- 氧氣治療、檢驗檢查、特殊復健治療等
ɞ 補助:
中低收入失能老人、身心障礙者補助對象:
1.設籍本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
2.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者。
3.30歲以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4倍以下者。4.30歲以上或年滿20歲其父母一方年滿65歲;家中有2位以上身心障礙者,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6倍以下者
服務內容
1.低收入戶依核准收費標準全額補助(即該障別等級之最高額) ;中低收入戶核予75%或85%補助。
2.非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1) 未滿30歲,依家庭經濟狀況核予補助75%、50%及25%。
(2) 30歲以上者或年滿20歲其父母一方年滿65歲者;家中有2名以上身障者,依家庭經濟狀況核予補助85%、70%、60%、50%及40%。
3.重度失能或中度失能經評估家庭支持情形,確有進住機構需求者,每人每月核予補助22,000元整。
ɞ 網站:暫無
ɞ 地圖位置:
- 104年
【市政府:甲】 - 102年
【市政府:乙】